荆州中院成功审结一起重大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15  访问次数:2312
    2009年7月29日,荆州中院作出裁定,终结荆州市棉花总公司破产程序。至此,一起关系我市农业发展的企业破产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计划经济时代,荆州市棉花总公司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收购、储运棉花,为我市农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后因经营陷入困境,负债高达1.6亿元之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分行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因为棉花总公司的巨额负债,在荆州的信贷额度急剧减少,若不能及时核销拖欠的不良贷款,农发行将面临无款可贷的尴尬局面。
 
      为破解农发行的信贷难题,为我市农业发展争取充足的资金支持,我市相关部门决定通过规范的企业破产程序,核销农发行贷款,释放信用额度。中院民四庭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于2008年12月15日裁定受理了棉花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迅速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并督促管理人高效行使职权,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缮后工作,仅仅用了7个的时间,就圆满终结了棉花总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抢在今年棉花收购前,化解了农发行的不良贷款,释放了其信贷额度,为争取充足的资金支持今年我市棉花收购、储运、加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民四庭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