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1412
为进一步增强院党组和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凝集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促进向服务型法院转变,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履行服务承诺制度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提高认识。公开承诺是展示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标志,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负责地作出承诺,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明确重点。要以提升审判管理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便民利民为重点确定好公开承诺内容,选择与群众关系密切、社会反映强烈,法院系统内存在的薄弱环节,且经过认真整改确实能解决的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
  3、 践诺有信。各部门、个人必须忠实履行承诺。对违反公开承诺的投诉,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投诉,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队伍素质,根据群众的意见,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效优质的服务、亲民利民的形象,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围绕热点问题作承诺。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目标等内容作出承诺,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围绕优质服务作承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积极的工作姿态,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并作出优质高效服务的公开承诺。
  3、围绕便民利民作承诺。围绕为民服务新举措,对审判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投诉渠道以及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作出公开承诺。
三、服务承诺的监督投诉
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服务承诺制列入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凡违反上述规定、有单位或群众反映投诉的,一经查实,责令其书面检查,年度目标考核中取消优秀等次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