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波等7人涉恶案
作者: 周姚桃 发布时间:2020-08-10 访问次数:18601
8月6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波等7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赌博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波因长期逞强斗狠,在湖北省荆州市某公司一带形成恶名。2017年以来,陈某波先后笼络郭某勇、韩某、吴某海等人,郭某勇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金某、周某游、田某凡,在某公司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恶势力。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波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采用威胁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以威胁手段,强迫多人退出投标;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被告人郭某勇、金某、周某游、田某凡、韩某、吴某海明知被告人陈某波欲借故生非,仍积极参与,上述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因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