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府院联动,实现破产财产处置“双提升”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今年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完善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深耕配套功能开发,推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实现财产处置精度、广度“双提升”。
今年7月,沙市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荆州市竞强塑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充分发挥政府招商引资平台推介功能,积极引导投资人参与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变卖环节,成功为此前历经两次网络流拍的企业资产联系到竞买人,并以超出评估价30万溢价成交,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该院在荆州市永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办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的线下拍卖平台,成功进行资产拍卖处置,并将拍卖标的竞拍佣金降低至0.35%,有效降低了破产司法成本。
此前,沙市区人民法院联合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商服务(促进)中心签订《破产案件拍卖标的进场交易的实施方案》《破产财产处置与招商引资对接协作备忘录》,定期将破产案件财产信息推送至招商服务(促进)中心,实现破产审判与招商引资信息资源共享。招商服务中心收到《破产案件资产推介表》后,将相关信息在政府招商引资平台上与同类企业、意向需求方进行精准匹配对接,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对外推介破产企业资产,招募重整企业意向投资人,提高线上资产处置成功率。
同时,将破产案件财产纳入地方资源整体规划工作大局,允许经司法拍卖流拍后的破产财产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拓宽线下资产处置通路。通过线上线下双重发力,构建起了快速、精准、周全的破产案件财产处置闭环,走出了一条“府院联动”新路径。
荆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沙市区人民法院在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质运行方面的探索和创新,为破产资产“变现难”“变现慢”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为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