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荆州一公司千万元破产财产变现

发布时间:2023-08-29  访问次数:19685

“破产企业”从破产清算到资产变现需要多长时间?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3个月!

3个月时间,荆州某公司千万元破产财产变现,不仅缴清了此前拖欠公司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还为破产资产“变现难”和“变现慢”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走出了一条“降低企业破产制度性成本,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的新路径。

据悉,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于近年停产,截至20233月欠缴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高达700余万元,引起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在该公司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递交申请成立破产清算组的请示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出台相关文件,成立了清算组。

2023428日,沙市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清算组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作管理人,按照“法院主导、政府配合、管理人实施、债权人协商”的原则,推动破产财产处置程序有条不紊进行。

资深法官坐阵,行稳法治轨道

沙市区法院在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区创建过程中,由院领导牵头,设立“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分设筹备组、实施组、保障组、督办组,分别负责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处置单位沟通协调、建章立制、案例实施、宣传推广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精准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监督落实。各组负责人由民事、商事、行政等多位资深法官担任,为改革项目顺利按照《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地落实,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多方调研协商,优化制度保障

考虑到破产案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涉及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协助单位等众多主体,需要税收、行政审批等诸多环节、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沙市区法院在起草《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前,召开了沙市区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纷及处置机制工作推进会,邀请区政府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等10家协调联动单位参加交流座谈。在多次修改征求意见稿后,于615日正式出台。

为完善破产案件中的配套机制,沙市区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签署《关于企业破产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后分别与市公安交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台细化解封处置流程的单行文件。

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对破产案件程序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沙市区法院召集荆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开展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培训会,印发学习《关于完善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企业破产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并由资深法官以授课形式为荆州市域破产管理人讲解实施意见内容,对文件出台后,各管理人如何依法高效接管、解封处置破产企业财产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人工作能力水平。

召开协调会议,优化解封流程

为优化破产财产解封流程,简化破产财产处置手续,沙市区法院与辖区内主要金融机构、不动产中心、交管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就破产财产解封的实务操作进行了研究探讨。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沙市区法院辖区内破产企业的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解封难”问题,终于得到有效破除,很大程度上解决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接收、解除查封难和破产财产处置变现难问题,提升了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发掘竞买资源,促使资产成交

破产财产的高效处置,需要进行大力宣传。本案中,涉案公司资产多为专业生产设备等特殊财产,因金额大、专业性强、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质等因素,受众较小,通过常规的网拍平台进行宣传效果肯定不甚理想,而通过招商促进中心利用招商引资政策对外推介破产案件财产,能充分挖掘潜在竞买人,提高资产处置成功率。

6月份,沙市区法院向荆州开发区招商促进中心报送了第一批《破产案件资产推介表》,由其按招商引资政策对外推介破产资产,引导投资人参与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变卖环节。731日,意向购买人成功竞得破产财产后,成功将1041万余元竞拍款全数转到管理人账户。

其后,沙市区法院与荆州开发区招商促进中心签署了《破产财产处置与招商引资对接协作备忘录》,将资产信息共享与推介常态化、制度化。

沙市区法院通过对破产债权申报、确认,资产评估、处置等各环节优化程序、严控流程节点,尤其是为加快破产财产处置,一方面突破传统固有工作模式,立足审判实践,不断强化府院联动;另一方面拓展破产财产变现途径,将资产处置纳入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破产资产处置和购买问题,加快了破产资产的变现速度。

该案的成功审结,为破产资产“变现难”和“变现慢”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走出了一条“府院联动”新路径,为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 沙市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