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首发执行悬赏公告 单笔奖励最高达50万元

作者: 洪湖法院 彭涛    发布时间:2017-09-08  访问次数:1869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6日,洪湖法院执行局首次在全市城区和乡镇繁华地段张贴122份执行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11个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人员下落情况,并予以奖励,涉案标的额共计2855万元。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藏匿住处或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

凡举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任何财产线索,一经查实,洪湖法院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举报人(单笔金额不超过5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提高奖励比例的另行计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下落,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的,按500元/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人民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接受财产举报并进行悬赏奖励的有效期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止,举报电话:0716-243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