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共同营造安定和睦的邻里关系。然而,邻里间因为一些小事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监利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使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是同村邻居。2020年6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和打斗,最终因健康权纠纷起诉至监利法院。监利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规定期限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赵磊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若处理不当,还会导致邻里关系继续恶化。赵磊一方面联系申请执行人做好其情绪安抚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并与村委会联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多次调解工作。
调解中,执行局干警析法理,讲情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认识到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并向被执行人说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愿意各自退让一步,被执行人当场提出愿意先将自家的40袋肥料给申请人,用以抵偿部分执行款。“看到两家人冰释前嫌,积怨已久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我们终于可以放心了。”促成邻里二人重归于好,赵磊如释重负。
妥善解决邻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直是监利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之一,这不仅仅是善意文明执行的体现,更是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邻居之间要互相照顾、互相包容。只要彼此都能秉持“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态度,保持邻里关系的小和睦,便能有效促进社会的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