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陌陌”结交女友 借款无凭难讨回

作者: 公安县法院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17-11-01  访问次数:1459

网络交友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手机上的社交软件也是越来越多,微信摇一摇,陌陌搜一搜,即刻就能添加好友,但是,这样的交友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名男子因在陌陌上交了一位朋友,最终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5年,在广州经商的李先生通过陌陌认识了公安县的周女士,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亲密的恋人,但是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交往期间,李先生对“女友”关怀备至,有求必应。201512月至20162月期间,通过各种方式,共转给周女士五万多元。20163月,周女士因病住院,找到李先生借款一万元用于治疗,同时,在微信聊天中表达了之前收到李先生钱款的总数额,大概五万多元。毫无防备的李先生爱心爆棚,女友生病了,这个钱一定是要借的,于是,给周女士汇款一万元,并在微信中发了几个红包聊表安慰。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女友”的病也差不多好了,但是丝毫没有提还钱的事情,李先生经多次催讨,周女士不但不还钱,还将“男友”的手机号码和微信拉黑了。这下,李先生的心可是凉透了,都说谈钱伤感情,他这是钱没了,感情也没了。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周女士告上法庭,公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0163月,被告周女士因手术费用要求原告李先生汇款一万元,有微信凭证,其借款意思表示真实,该借贷关系法庭能够认定,被告周女士借款后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偿还。但是对于李先生之前支付给周女士的五万多元,李先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是他借给周女士的,法庭无法认定两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周女士偿还李先生借款一万元。

    法官寄语:借贷关系的成立,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对于借贷合意,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借条(或称借款合同、借据等,本案中,周女士找李先生借钱的微信聊天记录也可认定为借贷合意),而周女士陆续收到的另外五万多元钱,她只认可了款项交付这个要件,但是不认可借贷合意,也就是说,她不承认是找李先生借的,而李先生又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法庭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