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面对面”巧解征地纠纷 保护麋鹿家园

作者: 杨丝思    发布时间:2022-09-08  访问次数:1300

近日,石首法院新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麋鹿保护区征地补偿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协商两年始终不肯让出承包地的田某终于与天鹅洲开发区某村委会握手言和,达成征地补偿协议,为石首麋鹿顺利进入缓冲区放养解决了一大难题。

根据湖北省政府统一安排,自2020年6月1日起,石首市天鹅洲麋鹿自然保护区开始进行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土地流转移交工作,石首市需将8102.22亩土地作为缓冲区移交至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今,麋鹿进入缓冲区放养在即,仍有一名征地对象田某未交付承包地。

原来,2015年,石首市天鹅洲开发区某村委会将村集体所有的34亩低洼地以200元/亩的年租金发包给本村村民田某进行农作物种植或初虾养殖,约定租期自2015年3月至2025年2月底。田某前期投入了近7万元农田改造费用。双方多次协商,但始终未就补偿方式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为尽快推进征地工作,今年8月,该村村委会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尽快与田某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本案涉及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麋鹿保护区征地工作相关文件,并分别与该村村干部及田某沟通,详细了解了征地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征地补偿的想法。

法官先以“背靠背”的方式释法析理,对村委会指出其补偿方案的不合理之处,并希望其充分考虑征地对农民收入减少的影响,村委会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对田某则详细解释征地补偿纠纷处理程序的复杂性,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田某表示如果村里能和平协商,就同意退一步。待到水到渠成,法官又组织双方“面对面”交换意见,最终双方就补偿金额和交付时间达成一致。

该案妥善处理,既推动了麋鹿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