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商会”开启涉企纠纷化解“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4-09-12  访问次数:831

 

“短短几天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真的高效又便捷,感谢法院!”近日,松滋法院通过“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企业签订调解协议后,连连为法院工作点赞。

今年来,松滋法院建立企业涉诉服务平台,设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构建“法院+商会”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实现各类涉企矛盾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实质性化解,为企业降成本减诉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力。

发挥桥头堡作用 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如何让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化解,是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商会会员中有不少的中小微企业,买卖交易往来频繁,逾期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货款,往往时间长、成本高。

某企业在一起货款纠纷中,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申请商会介入调解。商会介入调解后,法官与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对账,高效确定应付货款金额和违约金。同时,考虑到付款方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提供减免利息、分期支付等多个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法官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企业成功追回货款。

“我做企业多年,曾经历过商事诉讼,深感商会介入调解是一件幸事。”该公司负责人表示。

市法院继联合市工商联发布《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建设的意见》后,又与广东省湖北松滋商会签署《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为商会企业提供优质化服务的合作备忘录》,“法院+商会”多元解纷合力成效日益凸显,推动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线上调解+即时履行” 搭建助企解纷“绿色通道”

近日,松滋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智慧诉讼服务优势,线上联系商会成功调解一起灌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当日,松滋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B公司)便将46万余元工程款一次性给付武汉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从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2022年5月,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灌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价170万元。2023年8月,该工程验收合格后A公司多次向B公司催讨下欠工程款46万余元无果后,A公司诉至法院。

收到A公司邮寄的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考虑,如果能够及时调解成功,既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可以减轻双方诉累,让“两难”变“双赢”,于是第一时间拨通了松滋商会负责人的电话,请求其从中斡旋。

“我们是欠A公司货款,但是一直没对账,我们也没法给啊。”“不是我们不对账,是B公司不配合!”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

在法官和商会调解员的劝导下,双方都冷静下来,核对账目,确定数额。两日后,承办法官接到A公司电话,“我们公司已经收到B公司给付的工程款,真没想到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3天内就帮我们要回了工程款,还以为要等好长时间呢!”拿到工程款后,A公司对法官感激地说道。

该案的快捷化解是松滋市人民法院施行“商事纠纷共享法庭”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法院+商会”调解机制,不仅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更重要的是低成本高效率为企业解决纠纷,同时维持了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时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主动联络+联动机制 擦亮营商环境“和谐底色”

近年来,松滋法院陆续开展法官走访企业活动,建立了“法官联系重点企业”机制,并引入商会力量,通过强合力对辖区企业提供点对点式司法服务,实现暖企助商零距离。

在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多台机器正在轰隆作响,然而在不久前,这家公司因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

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络商会及承办法官,提出以保全金额等额的其他财产作为反担保,解除被冻结的银行存款,释放必要的企业流动资金。

考虑到该公司的反担保金额与原告诉讼主张相当,并未损害原告合法权益,法院准许该保全变更申请。

自开展“法官联系走访企业”活动以来,松滋法院联系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和实地走访700余场次,为80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专题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对企业涉诉情况进行“一对一”把脉式问诊,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发送“法律意见书”10余份,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先机。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松滋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法院+商会”调解工作机制,深化法院与工商联、商会协作联动,畅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解纷渠道,及时调处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文章出处: 松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