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联动织密黄桃保护网 法护创新赋能新发展
近日,一起涉及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湖黄桃”的包装箱侵权纠纷,在荆州区法院的积极协调与主导下,成功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保护机制得以圆满解决,生动演绎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荆州实践。
侵权因由
——线索跨域 考验升级
2025年盛夏,正值江陵县特产“三湖黄桃”热销之际,某企业却擅自使用了与正品高度相似的包装箱,严重侵害了“三湖黄桃”协会的合法权益。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迅速对销售端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然而,案件的溯源工作揭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侵权包装箱的生产源头位于荆州区。一条侵权线索,将江陵、荆州两地的监管与司法力量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如何高效衔接、形成合力,成为摆在面前的首要课题。
协同发力
——法院搭桥 双线联动
面对这一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荆州区法院与五个县市区共同建立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立刻展现出其关键作用。在接到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后,荆州区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协同响应程序,立即将情况通报至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迅速打通了行政区划间的信息壁垒,为后续联合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过程中,荆州区法院主动发挥协调职能,多次组织江陵、荆州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侵权事实进行沟通、核实。在这一机制保障下,两地执法部门信息互通、行动互认,形成了打击侵权行为的区域合力。
调解止争
——多轮磋商 裁决定音
当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发现生产企业有协商意愿时,荆州区法院再次发挥了沟通协调作用,迅速行动,将涉事企业、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湖黄桃协会三方共同邀请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轮专业、高效的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这不仅为企业纠正错误、回归正轨提供了机会,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权利人的损失。为彻底打消双方对协议履行力的顾虑,保障调解成果“落地生根”,荆州区法院引导双方共同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法院迅速启用涉企绿色通道,快立快审,迅速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一纸裁定,赋予了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强制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荆州区法院深入参与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缩影。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三湖黄桃”案的圆满解决,充分证明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强大生命力与巨大潜力。荆州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深化与各方的协作,让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轮驱动、同频共振,为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