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倾力执行促和解 洪湖法院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杨岭    发布时间:2021-04-19  访问次数:859

近日,在执行一起标的额200余万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时,洪湖法院在保证执行强制力的基础上,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还款义务,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原告武汉某建筑材料租赁部与被告贵州某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8月,经洪湖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分六期将租金付给原告公司。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公司仅支付一期款后就再未付款,为此,原告公司向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迅速着手调查相关财产信息,依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由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关于租金及利息给付存在争议,而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贷款即将到期,急需资金还款以保证公司信誉和正常生产经营。执行干警本着尽快妥善解决纠纷的理念,想方设法促成当事人和解,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多次协商,反复沟通协调,消除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洪湖法院执行局一次性将钱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司法为民、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举措表示感谢。被执行人也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双方企业的合作关系没有因为强制执行而破裂,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

洪湖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执行,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通过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化解矛盾,为企业争取经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在彰显人民法院公正文明执行的同时,也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彰显了司法温度。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