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集体!
12月15日,第五次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表扬了100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荣获“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产权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民事审判第四庭作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庭室,是荆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该庭室曾先后荣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单位”“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等称号,庭室多名干警受到省、市表彰。
强化政治引领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度
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更新审判理念,切实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以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43件,结案率达92.5%。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00%判处罚金,罚没金额3000余万元。陈某某、武汉某科技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有精度
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简案快审机制,创新“法院+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作模式,调解成功各类涉知识产权纠纷249件,调撤率达75%以上。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改革,荆州区、石首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具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强化司法协作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有广度
牵头建立“宜荆荆恩”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成湖北首个跨区域、跨部门“全链条”保护体系。制定《关于加强企业联合监管中司法协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5个,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无缝对接”。指导辖区法院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形成“纠纷多方共解、保护区域协同”的态势。
主动延伸服务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有温度
设立白云边“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强化地理标志与区域品牌保护。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知识产权专项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走访重点企业近百次,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5场,发布典型案例10个,全面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