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商 荆州法院在行动 | 江陵法院:“阳光执行”五化五措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从两年前的‘差评抱怨’到如今拿到 8 万元执行款,‘阳光执行’让我实实在在看到了法院的努力!”2025 年 8 月,申请执行人杜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对江陵法院的执行工作竖起了大拇指。这一转变,源于江陵法院今年以来推行的 “阳光执行” 改革,通过破解传统执行模式的痛点,将司法公正以 “看得见、摸得着” 的方式送到群众身边。
电话打不通、进展查不到、疑问没人答,曾是不少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直观感受。以杜某案件为例,2023 年,申请执行人杜某以17.3万元的价格购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后因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到法院申请执行,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陷入僵局,信息传递的“滞后性”与“碎片化”,让远在外地的杜某误以为法院 “未行动”,甚至情绪激动提出“差评”。
这并非个例,传统执行模式下,信息传递的 “滞后性” 和 “碎片化”,既削弱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也制约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与公信力。今年以来,江陵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启动 “阳光执行” 改革,其核心,就是要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让权力在透明中运行,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全力以赴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五大目标构筑“全景式”阳光体系
江陵法院的“阳光执行”改革,旨在构建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全新机制,并系统地提出了引领改革的“五化目标”。通过短信、微信小程序、APP等渠道主动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实现信息透明化;设立执行接待窗口与专线电话,打造“执行玻璃房”,实现流程可视化,让进展一目了然;通过建章立制、案件评查、一案双查等举措,实现行为规范化;依托“执小智”小程序、智慧执行APP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应用信息化;此外,还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执行监督,实现监督多元化。
今年9月,江陵法院聘请22名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执行监督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形成“法院主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这五大目标环环相扣,协同发力,最终旨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从“被动查询”到“主动告知”,从“程序终结”到“权益兑现”,真正让执行工作回归其兑现权益的本源。
五大举措打造“全流程”阳光范式
美好的蓝图需要扎实的举措来落地。江陵法院将“五化目标”细化为贯穿执行立案、办案、结案、反馈全过程的“五大创新举措”,让“阳光”真正照进执行的每一个环节。
立案即评,源头“把好脉”。“立案流程是否便捷?工作人员态度是否热情?所需材料告知是否清晰?”走进江陵法院的执行立案大厅,当事人在办理完手续后,会被邀请填写一份《执行立案满意度调查表》。这份“即时体检”表将监督前置到执行“第一环节”,每一个差评都会成为优化服务的“风向标”,倒逼立案环节更高效、更贴心。
来电必录,民呼“零遗漏”。建立严格的《执行案件来电咨询反馈登记台账》制度,对不能当场回复的来电,详细记录来电人、案号、事由、接听人、承办人等,确保限期反馈。针对申请执行人杜某的诉求,执行局第一时间回应,承办人主动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见证执行,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让杜某充分感受到“阳光执行、司法为民”没有停留在口号上,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被认真对待的电话里。
财产透明,亮出“明白账”。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最揪心的莫过于“钱在哪、房在哪”。江陵法院直击这一核心痛点,首创了《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状况告知表》。在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措施后,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出具此表,清晰载明财产详情、措施种类、期限及法律后果。杜某拿到表格时感慨:“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就像吃了颗‘定心丸’”。
恢复执行,救济“无障碍”。针对因暂无财产而程序终结后,又发现财产线索需要恢复执行的案件,特设《恢复执行立案满意度调查表》,重点关注当事人对恢复执行流程便捷性、财产线索接查效率的反馈。2025年7月杜某案件被恢复执行时,法院通过专项通道快速启动查控,确保权益不 “断档”。
结案回访,口碑“说了算”。案件执结后,一份《执行结案满意度调查表》会随之启动。法院工作人员会主动回访当事人,认真听取他们对执行结果、执行效率、干警廉洁作风等方面的最终评价。经多方努力,最终被执行人张某的8万元征收款于2025年8月被江陵法院执行到位,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杜某。
持续探索“阳光执行”江陵经验
申请人杜某的案件折射出:当事人不是怕执行有难度,而是怕执行无音讯。从 “执行不明” 到 “执行透明”,从 “群众质疑” 到 “群众认可”,江陵法院的 “阳光执行” 改革,正以 “五化五措” 为抓手,让司法公平正义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虽然机制尚不完全成熟,但其带来的正向效应已开始显现,尤其是当事人对执行案件投诉同比下降31.5% ,现在当事人与执行干警的交流沟通、协作配合变得更加顺畅。
“阳光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忠德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举措,特别是在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平衡公开与隐私保护、构建更加广泛的社会协同监督网络等方面持续探索,努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江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