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荆调研《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9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万贵率调研组来荆州,就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开展调研。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沙市区人民法院观音垱人民法庭调研
调研组在荆州区人民法院纪南人民法庭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沙市区人民法院观音垱人民法庭、荆州区人民法院纪南人民法庭,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决定》的情况汇报、相关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万贵参加调研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参加调研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汇报贯彻落实《决定》情况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在座谈会上汇报了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决定》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紧扣“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着力打造“布局优、队伍优、环境优、质效优”的人民法庭荆州样板,在服务荆州区域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紧跟决策部署,构建人民法庭“新格局”。始终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纳入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规划,纳入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完成33个驻点人民法庭标准化改造,科技法庭覆盖率100%。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先期申报1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
二是聚焦依法履职,打造基层治理“新‘枫’景”。深度融入乡镇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体系,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人民法院+N”联动机制建设成果,聘任调解人员73名,加强诉前调解。监利法院主动打造法官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室,松滋法院将“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建设与“姚明华工作室”融合发展,沙市区观音垱法庭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洪湖“共享法庭”依托“一线一屏一终端”,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审结涉农案件166余件。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生领域案件18791件。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松滋刘家场法庭通过在刘家场工业园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法治夜校等普法活动177场,受教育人群3000余人次。
四是突出政治引领,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加强人民法庭全面建设。组织全市52名法庭庭长前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脱产学习,全面提升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全市12名年轻法官调整到法庭担任庭长或负责人,荆州区法院选派85后青年干警到法庭任职锻炼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推介。
调研组充分肯定荆州贯彻实施《决定》、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绩。调研组强调,要提高站位,把持续深入实施《决定》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站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湖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决定》贯彻实施。要突出重点,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支持和保障力度,通过优化布局、建强队伍、智慧赋能等方式不断充实基层司法供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人民法庭更好落实执行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各项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坤斗、黄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副市长贾立等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