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法院执行局对一名拒不履行房屋腾退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邓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既不将涉案门面房屋返还给汪某,又拒绝支付欠缴的租金,汪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段德志多次向邓某释法明理,劝诫其早日将门面返还,及时止损。邓某听后虽口头表示会尽快将房屋腾退,却迟迟不采取实际行动。
“我们已向你下达了执行通知,若仍不主动将门面交付给汪某,本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段德志义正辞严地告知邓某,其一再拖延拒不搬离房屋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对方仍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前往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加此次执行行动。
整个执行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执行现场秩序井然。邓某将房屋内的物件清点拆除搬走后当即将门面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汪某,仅一个上午的时间便顺利地完成腾退。
强制执行不是儿戏,监利法院在贯彻落实规范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也加大规避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针对不同案件性质依法精准采取强制措施,对心存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震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