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 荆州中院出台《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作者: 周凡    发布时间:2018-03-29  访问次数:579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迈上乡村振兴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按照荆州市委、市政府的扶贫政策要求,荆州中院结合实际出台《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四大举措”护航发力,助力脱贫攻坚。

《要点》指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扶贫攻坚工作管理机制,院党组全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工作,院主要领导定期到各县市区法院调研指导扶贫工作;要依法行使审判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涉及困难群体和帮扶工作中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民商事案件,精准维护贫困群众民生权益。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行政案件,依法支持政府部门推出的各项扶贫开发措施。开展涉扶贫开发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确保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及时、准确解读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脱贫攻坚营造浓厚氛围。

据悉,今年荆州中院将力争对口联系村松滋纸厂河镇蔡家桥村村级整体出列、30户脱贫,村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3000元,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5000元,村集体收入达到6万元,机械化生产达到90%,确保村民吃上自来水,走上水泥路,实现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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