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吉明东看法院:法庭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发布时间:2025-01-26  访问次数:143

“作为江汉平原地区唯一一个山区法庭,湖北省松滋市法院刘家场法庭立足山乡和老牌工业重镇特点,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在高山流水中绘就如画‘枫’景。”全国人大代表、松滋市刘家场镇三堰淌村党总支书记吉明东走进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法庭调研,对刘家场法庭推进基层治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表示肯定。

吉明东表示,通过日常工作和实地考察调研,能够切身感受到松滋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比如,“执破融合”工作成功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法院+N”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在全省率先启动“共享法庭”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机制,开展了力度更强、规模更大、频次更多的“乐乡风暴”集中执行行动,等等。这一系列举措,展现了松滋法院敢闯敢创、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也彰显了松滋市法院坚守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担当精神。

吉明东建议,松滋市法院要进一步深化案例普法、以案释法工作,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案例宣传,让弱势群体权益得到更多关注、更好保护,让群众远离犯罪;要进一步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堵点问题,推出更多护企优商的好措施,引导企业提升法治意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上再探索、再发力、再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章出处: 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