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双赢
作者: 王丹 发布时间:2022-07-19 访问次数:671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近日,被告某公司向石首市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干警送来一面锦旗。原告楚某也一道前来,眼角泛着泪花地表示感谢:“感谢法院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能够在失去劳动能力后获得保障。”
楚某系外省来石务工人员,两年前进入某公司做挡车工。一年前,楚某在工作时不幸被机器轧碎手臂,致肘关节以下截肢。事故发生后,某公司支付医药费后仅给付楚某4500元生活费,楚某起诉至法院。
石首法院东升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调查了解到,某公司近年来受疫情和其他因素影响,经营陷入困境,企业濒临破产,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费用,而楚某因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加之家境贫困,急需生活费保障日常支出,且无力先行支付诉讼费及鉴定费。
为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最大限度维护楚某的合法权益并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促使双方达成双赢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专程走访该公司,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希望公司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为楚某今后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同时,承办法官与楚某保持联系,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企业现行经营状况及诉讼风险,并在收到楚某免交诉讼费申请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办理。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某公司收到调解书后,及时向楚某支付了首期赔偿款16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石首市人民法院在个案审理中积极探索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和权益保护新途径、新方法,在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同时注重保护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