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3个法院上榜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发布时间:2024-03-06  访问次数:3193

近日,荆州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全市39个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化解劳务合同纠纷“三地三调”工作法、监利市人民法院执前和解“365”定分止争工作法、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网圆圈”工作法受表扬。

 

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

化解劳务合同纠纷“三地三调”工作法

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是江汉平原苗木产业大镇,享有“华中香樟第一镇”的美誉,年销售额约10亿余元。荆州区人民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纠纷特点和群众需求,创新“三地三调”工作法,探索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助力苗木产业发展壮大,打造绿色生态美丽乡村。

一、前移法治共享阵地,诉前诉后全程调

积极适应苗木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针对在土地承包、农业贷款、苗木销售等方面不断涌现的矛盾纠纷,成立“绿色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与辖区乡镇建立矛盾解纷双向通道机制,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力量,打造“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工作格局。通过提前介入研判、精确评估风险、找准矛盾焦点、类案指导化解“四步法”,诉前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苗木种植、运输过程中引发的劳务合同等纠纷102件。

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制定庭前调解为主,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思路,9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023年,川店人民法庭共审理案件236件,其中仅有17件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92.8%。一起因苗木装载造成的提供劳务者侵权责任案件,全庭人员经过近40次不间断调解,不仅帮助二级伤残当事人快速获得赔偿,也为两个家庭治了“心病”、解了“心结”。

二、优化诉讼服务阵地,科技助力线上调

以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将法庭职能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针对苗木纠纷特别是合同纠纷逐年上升态势,设立苗木产业诉讼服务窗口,开通诉讼服务热线,对种植户、合作社、苗圃协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零距离答疑解惑。开通苗木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探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特邀调解员“混合编组”工作模式,推动“分调裁审执”高效运转,案件平均办理周期38天,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主动适应网络发展变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送达、移动微法院,常态化运行“线上法庭”。川店人民法庭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巧用线上视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也可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搭建当事人沟通平台,激发当事人调解意愿。川店人民法庭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理案件145件,其中调解结案137件。

三、延伸普法宣传阵地,诉源治理多元调

聚焦源头预防,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实用性。在下辖的马山镇、菱角湖管理区分别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法官包联”制度,开展“村村全覆盖、巡回大调解”活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将法庭“搬”到村委会、专业合作社,加大对村干部、种植户、企业的普法力度,通过“法治夜校”,拓宽普法教育渠道。选取与苗木种植产业相关的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以案释法、现场普法,推动苗木产业发展走上法治轨道。川店人民法庭开展法治讲座70场次,企业调研座谈30次,提供司法意见33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扩大诉源治理“同心圆”。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企业家代表等力量,定村定点定人,在辖区内给各村确定“法律明白人”,向上对接川店人民法庭,向下对接各村(社区),构建“多层布点、多点衔接、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排查纠纷隐患,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川店人民法庭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定期巡访120余次,多元调解平台办理诉前调案件121余件。法庭案件数量经过五年增长后首次出现下降,下降幅度达20%,诉源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监利市人民法院

执前和解“365”定分止争工作法

监利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挺在前端,积极探索 “执前和解”新机制,形成“365”定分止争工作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执前和解案件89起,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120件,为当事人节省执行费25万余元,审执案件同比下降7.8%,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创新三项机制抓和解。一是创建机制强管理。全方位加强组织保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执前和解”机制的工作方案》《执前和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全市调解员库中选任2名优秀调解员、聘任2名执行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配备书记员共同参与执前和解工作。二是衔接审执显合力。在判决书尾部嵌入增加执行通知内容,将执行通知前置送达;在送达调解书时,同步送达督促履行告知书。三是繁简分流提质效。有效衔接执行案件简案快办、繁案速执、难案强推的工作模式,将进入“执前和解”程序的案件按照难易程度进行评级,对有履行愿意且能足额履行的,督促当事人主动即时履行;对没有一次性履行能力的,通过和解员组织双方当面协商或线上和解,力争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二、聚焦六类案件促和解。一是涉金融案件集中和解。将所有涉金融案件集中管理,按批次交由执前和解中心办理,依法督促履行,和解成功率达40%以上,裁判文书转化强制执行案件大幅减少。二是抚养费案件督促和解。由执前和解中心统一集中管理、定期跟踪督促的执行模式,破解了一个抚养费给付案件反复多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困局。三是涉企业案件柔性和解。开辟涉企案件和解“绿色通道”,发挥执前和解程序不采取强制措施、不收取执行费的制度优势,既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债务企业信誉不降低、经营不受碍的效果。四是诉讼费案件批量追缴。对于追缴诉讼费案件,由审判庭移送至执前和解中心统一追缴,诉讼费追缴成功率近70%。五是小额案件主动和解。将标的额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纳入执前和解中心办理范围,在申请执行之前,执前和解员主动介入引导、利弊分析督促,既能快速兑现“真金白银”,又可维持既往和睦关系。六是“两终”案件持续跟踪。执前和解中心对“两终”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申请人告知办理情况,适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择机组织和解或决定恢复执行,有效避免了漏续冻、漏续封、漏处置等问题的发生。

三、彰显五大优势保和解。一是降低和解成本。通过执前和解中心与民商事审判庭的衔接,不仅缩短了胜诉方将诉债权的兑现时间,更减轻了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诉累。二是降低失信风险。在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注重彰显司法温度,对能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的给予“可免收执行费用、避免强制措施”等激励机制,履行完毕后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三是提升“案结事了”成效。执前和解中心为审判与执行搭建起了一座桥梁,是对审判工作的延续,又是对执行工作的预备,将胜诉债权提前兑现,大幅压缩从审判到执行所需的时间。四是提升强制执行力度。因有执前和解中心前期工作基础,案件立案后即可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加速了执行进程,提高了执行效率。五是赢得了群众认可。执前和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定分止争工作法。

 

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

“网圆圈”工作法

洪湖法院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开展共同缔造部署要求,以深化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做好“一庭一品”创建,着力将新滩法庭打造成“枫桥式人民法庭”。新滩法庭自重新启用以来,充分发挥立足园区、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能动司法引领,把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推进诉源治理、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上下功夫,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解纷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2023年,新滩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1件,审结220件,结案率99.55%。

一、共建治理体系,织密园区“调解网”

立足“府院联动”强化纠纷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将诉讼端口前移、力量下沉,变被动裁判为主动服务。加强与乡镇综治部门、司法所进行对接,建立密切联系,对涉民生、涉金融、涉企矛盾分析研判,互相交流调解经验、手段和技巧,实现沟通协作机制常态化运转。加大对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和指导力度。

立足“多元化解”强化纠纷实质化解。新滩法庭始终坚持“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治理思维,依托“法庭+派出所+基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多元解纷资源,把纠纷化解由“单打独斗”转向“联合作战”。建立在立案前必调、立案时必调、送达时必调、开庭前必调,宣判前必调等多个环节全力调解的工作机制,多人次、多角度、多梯度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结的220件案件中,判决59件,调解和撤诉案件161件,调撤率73.18%。

二、共享法庭,绘就发展“同心圆”

定期对接、走访园区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听取企业代表及“两代表一委员”对法庭工作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共享法庭”为平台,推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新滩经合区管委会“共享”软硬件设施,法庭“共享”专业解纷资源,开展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工作,为企服务“近在咫尺”,化解纠纷更加便利。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帮助企业零成本化解纠纷,精准服务护航企业。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针对审理建设工程相关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为企业的合规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三、能动司法,拓展便民“服务圈”

诉讼服务优质化,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持续推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诉讼零等待、服务全天候已成“进行时”。认真落实“分调裁审”繁简分流工作要求,简案快办,提高解纷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以“法治夜校”为载体,把法治课堂搬进社区,把法律服务带到基层,向群众“零距离”普法。针对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结合身边事例以案释法,主动贴近群众、融入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紧扣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任务,利用巡回审判法庭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口家门、田间地头,从“关起门来审判”变“走近群众办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实现了司法服务和巡回审判在镇、村(社区)全覆盖、无死角。

 

 


文章出处: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