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 |李荆州:两段“冲锋路” 一生报国情

作者: 李荆州    发布时间:2024-10-10  访问次数:539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的确,爱国其实并不抽象,它就体现在我们每一天的工作状态中,体现在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里。今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明确了目标导向,在喜迎建国75周年之际,我们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责任自觉将全会精神转化为个人的工作实效,为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美丽祖国实现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我是一名军转法官,我记得我还是孩童时就热衷于听父辈们讲述各种各样的战争故事,特别是抗战英雄的事迹总让我热血沸腾,于是很早内心便萌发了长大后入伍参军的想法,1991年12月我如愿以偿到成都军区步兵第149师服役,多年的军旅生活,我已将军人应当具有的钢铁意志和勇挑重担的品质深深镌刻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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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我分配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参加工作之初,曾有人对复退军人进法院存在质疑。我不甘心,只有一个念头,我必须到能干实事、干难事、干好事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才能续写我心中的报国之情。因此我没有任何犹豫,重新拿起书和笔开始学习、备考,我相信天道酬勤,我更确信一名战士不服输、不掉队的力量。于是,我成功通过了司法考试,如愿在国旗下宣誓,走上审判台,在新的岗位上“冲锋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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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至今,我在法院工作已近28年,在组织的关心与培养下,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2019年被评为荆州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办理了张新民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大量疑难、复杂且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多个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乃至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在刑事审判的道路上,我从书记员一直干到庭长,多年来打击犯罪、惩恶扬善已与我的生活融为一体,公平公正、不枉不纵已经成为我的人生格言,每一次办理大案要案时我都会惴惴不安,生怕有疏忽之处,但是当每一起大案要案成功办结时,我又会感觉到无比的踏实和满足,因为我认为平凡生活当中,爱岗敬业是我们普通人最具体、最行之有效的报国方式。因此我笃定,无论时代的洪流如何演变,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新时代法治信念,十年如一日当好自己那颗“螺丝钉”,就是最好的爱国方式。

随着祖国的不断强盛,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环境、安全等各方面均有了更高期待,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我们既要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让每一起案件办理更具精度、速度,又要注重人民群众需求和切身感受,展现司法温度。新征程面临新要求,我们应当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新时代司法理念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目前我在审判监督二庭工作,如办理申诉案件时,就要针对当事人的疑点、焦点把事实查清、道理说清、法律讲清,给申诉人一个确切的“答复”,不断提升当面接待和判后答疑的能力,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法治愿景;如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不断加强实质化审理,严格审查罪犯的改造表现、心理状况和财产刑履行情况,综合考量法庭调查、社会评估等多方面因素,依法裁定减刑、假释,给确实真诚悔过的罪犯一个“重生”的机会,注重监狱与社会面在“治罪与治理”效果上有机统一,最大程度发挥刑罚激励罪犯改造与预防犯罪的双重作用。

曾经我穿着军装保卫“国门”,如今穿上制服守护“天平”,其实不过是“换了个战场继续冲锋”,从战士到审判员的转变,一直延续着我与祖国的“情缘”,如今戎装虽脱,军魂犹在,转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军人的本色情怀和爱党爱国的如磐初心。


 

 

 

 


文章出处: 审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