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被告人行动不便,法官“上门”宣判!

发布时间:2021-07-26  访问次数:20433

夏季的高温,可以改变一座城市的生活方式,却改变不了法院干警对每起案件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格履职的职业操守。近日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对年老行动不便、依法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松滋法院法官“上门”宣判,最大限度实现司法便民利民,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该案中,被告人年过七旬,年老多病行动困难,且居住地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7月22日,刑庭干警们前往其家中进行宣判并送达判决书,同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指导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松滋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为民便民服务,全院干警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观念持续增强,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