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案件时常有 诚信老翁很难得

作者: 吴婷婷    发布时间:2018-03-29  访问次数:483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民庭成功调解的一起纠纷,当事人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8月30日下午,被告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运送货物的途中,与原告华某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华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华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华某将陈某诉至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被告陈某已年满72岁,执行能力有限,判决后可能难以执行,就原被告纠纷焦点问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赔偿华某4.1万元,分两次支付。最终,陈某分两次履行了赔偿义务.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