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超过七千万 荆州法院交叉执行攻坚执行难
洪湖市法院需要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为法院干警直系亲属;
石首市法院需要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为当地某镇政府;
监利法院需要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为当地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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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部署安排,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荆州两级法院闻令而动,快速响应,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案件甄别,迅速开展内部案件“交叉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破解案件执行过程出现权力、关系或人情等不当干扰,着力化解“历史包袱”,切实解决执行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申请执行人毛某与被执行人某棉业公司、杜某、叶某等九人民间借贷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情况复杂,涉案人员多,原执行法院七年未能执结。该案被移送石首市法院交叉执行后,某棉业公司已破产,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人先后多次往返恩施、荆州等地,对剩余8名被执行人可能隐匿的财产线索重点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查封了2名被执行人的房产、股权,案件僵局打破后,8名被执行人内部开始瓦解,承办人各个击破,最终达成了债务分担方案,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225万元。
专项行动中,市法院统筹两级法院执行力量,有效消化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信访案,尤其针对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案件、被执行人对抗严重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今年4月,荆州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拍卖成交了被执行人坐落于公安县的一套住房,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一直拒绝腾退。考虑到异地拘留和腾退难度大,荆州中院协调公安县法院、沙市区法院全力配合荆州区法院开展法拍房腾退行动,两级四院协同执行,8小时强制腾退法拍房,保障了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交叉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借助交叉执行监管系统,将交叉执行工作与“终本清仓”、信访矛盾化解和涉中小微企业、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结合,挂图作战,推进交叉执行走深走实。同时,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功能,做到案件移送后当日立案,大幅提高执行程序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交叉执行案件369件,其中272件案件取得实质进展,执行到位金额7282.08万元,实质进展到位率73.71%,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