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里的离婚案

发布时间:2024-10-09  访问次数:409


吸毒危害巨大,一旦家庭中出现吸毒者,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家庭矛盾。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在戒毒所调解一起因吸毒引发的离婚纠纷案。

原告周某与被告熊某经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结婚,婚后半年内被告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0天,责令社区戒毒3年。一个月后又被派出所民警抓获,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被告将原告给予的彩礼及黄金用于吸毒挥霍,原告认为双方是闪婚,无婚前感情基础,婚后被告吸毒的行为严重伤害原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正处于戒毒期间,如果案件处理不当,熊某的心态会受到较大影响,不利于其戒毒改造。为此,承办法官决定赴戒毒所调解,并与原告进行了较长时间沟通,从个人生活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最终放弃向被告追回彩礼,给案件顺利调解打下基础。巡回审判当天,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细致给被告做调解工作,被告提出要求与家人联系,戒毒所民警请示后用自己的电话拨打被告姐姐的电话并温声劝导,被告最终同意离婚,该案妥善调解结案。

法官寄语

吸毒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危害家庭幸福更危害社会稳定。愿君珍爱生命,莫染毒瘾,莫入歧途。



文章出处: 洪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