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节后上班首日:成功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

作者: 彭涛    发布时间:2018-02-28  访问次数:698

2月22日,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洪湖法院执行局抓住“老赖”回家过年的执行黄金期,成功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打响了“开年”第一仗。

2015年2月,被告邹某甲、罗某某夫妻二人邀请邹某乙等人为其拆除旧房,并支付邹某乙等人每人每日100元工钱。3月5日,原告邹某乙在拆墙过程中操作不慎,墙体突然倒塌,致其重伤,并花去18.6万余元医药费。经过洪湖法院审理,原告邹某乙承担此次事故40%责任,二被告作为雇主承担事故责任的60%,判决二被告赔偿邹某乙医疗费11.1万余元。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两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两次春节也未回家,规避法院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2018年春节上班首日,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罗某某在家的线索后,立即赶往罗某某家中,将她带回执行局,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调解中,被执行人罗某某态度强硬,以不服判决为由,拒不赔偿。执行法官还邀请了村干部和被执行人亲属参与调解工作。执行干警了解到,罗某某是为操办儿子春节期间婚事才回家,而丈夫邹某甲则还是继续在外躲避赔偿责任后,遂对罗某某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老赖”帽子会对其儿子新婚家庭和谐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罗某某终于醒悟,同意赔偿,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同意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某赔偿邹某乙8万元。

在另外一个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得知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行踪后,顾不上休息,迅速组织警力赶到执行现场,将七千元赔偿款顺利执结到位。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为了大家都能够过个安宁祥和的春节。洪湖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主动放弃来之不易的假期,充分利用春节假期这个黄金节点,不分昼夜,发扬拼命三郎精神,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在年末岁初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8件,执结标的额45万余元,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