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反被砍 这位欠债人着实嚣张

发布时间:2019-01-17  访问次数:552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公安县有一个欠债人,拒还债务还嚣张,故意伤害终获刑。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7514日,范某多次找刘某索要债务未果。当晚22时许,二人再次因为债务问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刘某用剪刀刺伤范某的颈部、手臂、背部及臀部,并将范某的手机摔坏,后刘某逃离现场。经司法鉴定范某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8926日,刘某赔偿范某因受伤的经济损失8000元,取得受害人谅解。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系犯罪被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公民一定要知法、学法、守法。发生争执时要保持冷静,不能“一打了之”。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切记不能冲动。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