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4095

本院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荆州法院实际,中院党组决定,以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在全院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和“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为此,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根本方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奋力创先争优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继承优良传统,保持政治本色,弘扬司法文明,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一)人人参与原则。从院党组到每个党支部,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确保人人参与活动,人人接受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正面教育原则。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充分激发和调动干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注重实践原则。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统一、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把宝贵的优良传统内化为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

(四)群众路线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感受到法院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五)务求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效果,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司法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三、活动内容

主题实践活动突出理念传统教育和实践特色,以活动为载体,以干警受教育、审判上质量为目的,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光荣传统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理想信念是法院干警的精神支柱、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做到心灵深处有触动、思想认识有深化、司法实践有体现。重点抓好以下活动内容:

(一)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以“崇尚理想、坚定信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服务人民,艰苦奋斗、自觉奉献”为主要内涵的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看)红色经典(影片)、瞻仰革命旧址,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开展纪念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大庆精神、抗震精神,掀起光荣传统教育的热潮。引导干警牢记宗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肩负的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同脚踏实地的工作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有力的措施推动审判事业不断发展进步。(责任单位:政治部、工会、机关党委)

(二)组织专题学习,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干警有计划、有步骤、有系统地学理论、学文化、学科技、学应用,从根本上解决“知识透支、本领恐慌”的现象。坚持星期五学习日制度,采取专题研讨、法官论坛、庭审观摩、传帮带等形式,组织观看教育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开展集体学习,提高干警把握法律精神、做群众工作和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注重用“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中院党组召开一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问题,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等要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不快、不公、不廉,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判纪律、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司法行为不规范,不遵守司法礼仪、司法形象不佳等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开展座谈讨论和体会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责任部门:政治部、纪检监察、机关党委)

(三)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结合“三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为困难群众捐款,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户、社区、企业,访民情、问民意、解民难。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进村入户工作,到“三万”工作队驻点实地了解情况,参与访贫问难活动,培养群众感情。开展社会调查和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规律,进一步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增强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工会、“三万”活动工作队)

(四)发挥职能作用,服从服务大局。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毒品犯罪、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严重影响发展和稳定的犯罪依法予以严惩。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力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破产、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对涉及稳定、发展的案件特点与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研判,对损害赔偿、拆迁、医疗等群体性纠纷等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对因征地拆迁、劳动保障、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纠纷,依靠党委、政府领导和协调,通过发挥政治、组织优势,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注重保护当事人诉权,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开展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调研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积极应对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成立执行指挥中心,落实执行案件归口管理;积极运用财产调查、财产申报、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果断制裁挑战司法权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加强对执行评估、拍卖的审批把关,化解委托执行案件积压问题;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责任单位:各业务庭)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审判中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是中院2011年度工作的重点和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全院干警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动全院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统筹兼顾,注重结合。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五个基本建设”相结合,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暨反腐倡廉建设活动、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纳入其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全院工作整体进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大力宣传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弘扬正气,引领方向,调动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