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执行事务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执行案件当事人“材料有人收、咨询有人答、法官有人找、诉求有人转、信访有人办”,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平台,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执行事务集约高效办理新模式,成立执行事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执行专线
设置执行服务专线:0716-8025397,主要接受案件咨询、投诉举报等与执行有关的来电内容。
执行“一码通”
在联系案件承办人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扫码执行“一码通”,咨询案件进展、投诉举报及提交财产线索等。
执行事务窗口
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窗口地点: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事项:查询执行案件信息、联系承办人、了解案件进展、执行信访引导及接待、收转执行材料、接受咨询投诉及财产线索举报等事项。
局领导接访日
(一)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8:30-12:00(法定节假日顺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接待地点: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执行信访接待室
(三)接待人员:市法院执行局局领导及执行局中层干部
(四)预约方式:1.在市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窗口现场预约;2.拨打市法院执行服务专线0716-8025397预约。
(五)接访范围:反映全市法院办理的执行实施案件,请求督促执行或纠正执行错误的案件;反映全市法院已作出执行审查裁定的执行异议案件和请求执行监督案件;其他依法属于法院受理的执行信访事项。
(六)来访须知:
当事人来访应遵循逐级、有序、理性、客观反映诉求的原则:
1.执行信访群众应严格按照法院层级逐级信访,首先到信访事项涉及的法院信访;
2.来访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案件相关材料进行登记,按顺序轮候接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意见;
3.来访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人员安排,保持接访大厅的安静和环境的整洁,不得录音、录像及大声喧哗;
4.集体来访的,应推选出不超过三人的代表进行陈述。
对于不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的信访人,法院将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