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沟”屡治不净?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10-16 访问次数:336
“黑水沟”发臭,群众叫苦不迭。洪湖流域的一大生态“顽疾”,经司法力量介入,终于画上治理句号。近日,沙市区法院对一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在六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两处持续存在的污水直排问题。
2023年11月,经沙市区检察院监督发现,荆州新城范围内有5处污水直排点,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某局负有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进行了整改回复。但经后续跟踪调查发现,此次整改并未“见底清零”,两处排口依旧“顽固”存在。
2024年3月,经检测,这两处排口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均严重超标,水污染问题犹存,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2024年5月,区检察院就某局不依法履行排水监管职责一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局作为辖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鉴于两处排口污水直排现象仍在持续,导致生态环境持续受损,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明确要求某局在六个月内依法履职,杜绝污水直排问题。这一判决,既划出了行政履职的“硬边界”,也释放出司法护绿的“强信号”。
该案作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了“监管-整改-司法确认”的闭环治理机制,为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实践,彰显了法院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中的积极作为,为“绿水青山”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 沙市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