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方面为抓手,不断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4311

杨   权

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暑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省高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高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六个新”的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主线,始终利用正反典型抓教育,积极从源头上预防抓制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抓监督,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抓查处,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能力抓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廉政工作。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精心谋划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体会议、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我院党组及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传达、贯彻。4月1日召开了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对我院2009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认真谋划,并部署了六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夯实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以坚决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树立求真务实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要求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健为组长、纪检组长敬顺福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还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每部门还指派了一名中层副职干部为兼职廉政监督员。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3月份,组织两级法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司法廉洁承诺书228份,按照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也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957份,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责任书》的签订,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感,不仅自己要管好自己,同时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要落实好分管的工作,而且要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经常对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并作为巡视督查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年要对本院各部门和8个基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院党组注重采取“五个结合”。即:党风廉政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实施审判监督相结合、与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奖励和处分情况相结合、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

(二)、坚持以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

1、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教育全体干警特别是审判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坚持廉洁自律,年初,中院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王建院长对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做好“六个结合”的具体要求: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要与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起来;与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结合起来;与解决审判工作、队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结合起来;与发挥领导干部、党员的表率作用,深化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结合起来;与谋划2010年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开拓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采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部门负责人集中交流讨论,查找问题等形式,重点查找了本单位及干警个人身上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弛等问题。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暴露出来的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拖延办案、无故延期办案、办案文书质量不高、工作简单粗暴、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具体问题进行反思和整改。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极大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2、重点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今年5月,中院制订了关于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重点,扎实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做好集中宣传工作,将《廉政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部内容刊登到法院内网并印发到每个部门,征订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光盘、市委政法委编印的《政法干警必读》、市人民检察院编印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等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册,并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每周不得少于半天学习时间,为确保教育学习活动不走过场,检验教育学习活动效果,6月上旬,中院组织了党风廉政知识测验和知识竞赛活动,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干部廉政档案。中院有2名干警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特别重视运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5月,中院由机关党委和纪检组带队组织青年干警到革命老区开展红色之旅,在革命老区进行廉政宣誓、廉政承诺教育活动,教育青年法官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为公平、正义的法治事业贡献青春。各基层法院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江陵县人民法院在春节前夕率全院干警亲临监狱开展面对面的警示教育,5月4日组织全院青年法官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活动;公安县人民法院邀请当地纪委和法院领导为干警上廉政课;松滋市人民法院结合作风建设年开展了“常敲公正廉洁警钟,时存敬畏法纪之心”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通过不断创新警示教育活动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监察室利用到各基层法院查办信访案件之机,对各基层法院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求不断创新和推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好方法、好经验,做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两级法院通过采取听辅导报告、答廉政试卷、学习勤政廉政典型、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制定完善廉政制度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警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廉洁从政、廉洁办案的意识明显增强。4、突出抓好法官行为规范教育,强化法官职业道德。结合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以审判、执行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全体干警算好个人廉洁账,要本着对党的形象负责、对法院形象负责,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家庭幸福负责的精神加强道德修养,时刻自警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办案,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刻警醒和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三)、坚持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就会被滥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保障,今年,我们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实际,突出抓好司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努力建设“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1、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由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几年来,我院为认真贯彻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部门任务分解》;为了监督法官依法办案,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为了强化外部监督,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意见》;为了规范、统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了规范法官着装、庭审、接待礼仪,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着装、庭审、接待礼仪的规定》;党组成员为了实实在在的起到表率作用,还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九项承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试行);为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树立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形象,制定了《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巡视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等,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构建了一条变“事后查”为“事先防”的制度防线,形成了一道防范于未然的屏障,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建立案件跟踪机制,突出在“防”字上做文章。为保障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让当事人参与案件监督,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信力,我们为当事人制发了《随案廉政监督卡》,今年共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870份,只要案件在立案庭立案,当事人就要认真填写监督卡,若法官在诉讼活动中有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或不廉洁办案等行为,都会被记录到卡片上,并要求将《随案廉政监督卡》装订入卷宗。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廉政监督举报箱,方便当事人随时举报或反映有关情况,使我院干警的一言一行都处在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监督之下。

3、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让审执权力科学规范阳光运行上见成效。

一是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在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公开制度。认真执行量刑规范化制度,实行执行听证和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提纲》,增强了减刑、假释案件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机制,重点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等案件流程的管理制度。监察室每年要对各业务庭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再审改判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执行、拖延执行等案件进行监督,由审判监督委员会认真评估和分析原因,若属主观原因要严肃查处。此外,还加强了对基建工作、重大物品采购等财经问题的监管,进行集体研究,公开招投标。加强委托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物的监督管理,凡是大型采购、评估、拍卖等活动,强行规定至少要有1名监察室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全面实行对外委托社会机构鉴定人名册制度,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审执权力科学规范阳光运行,极大地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往来关系。防止人情关系对办案活动的干扰,细化落实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法官亲属从业情况制度,今年,我们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进行了统计,征求可行性意见4条。大家普遍认同,进一步规范法官的交往和任职回避,对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都有重要意义。三是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建立了以案件质量与效率评比分析通报为核心的统计工作制度。经常性的关注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干警的审判行为、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警车的使用等进行监督,再次对各部门是否设有“小金库”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全市法院共任命了95名廉政监督员,中院任命了19名廉政监督员,在各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任命了15名兼职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加大对审执权的监督制约力度。实行拒礼拒贿制度和表扬信(锦旗)登记制度,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建立了巡视督查制度,上半年纪检监察室对4个基层法院的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及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并将巡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常抓不懈内部监督,有效地实施对法官的审判行为、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全市法院及法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在外部监督方面。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法官制度,参加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等各类活动5次。有计划地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出席信访申诉案件听证会,还定期向他们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设,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并通过落实庭审公民旁听、新闻记者采访及新闻发布会等措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逐步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邮箱,在新闻媒体上公布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增强法院审执工作的透明度。

(四)、坚持以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为抓手,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继续加大对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再学习、再教育、再部署,确保廉洁司法。全市法院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五个严禁”规定的进一步学习教育,要求每名干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将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向所在庭室作出书面承诺,实行廉洁办案登记卡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都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继续加大司法巡视督查力度,重点对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广泛收集信访举报线索,基本做到了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护短,发现不良线索,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坚持严肃处理,惩教结合。一旦经查属实,属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但行为确有不当,造成案件质量问题的审判人员,追究其质量责任,对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三是对那些反映审判人员工作作风、举报违法违纪未能查实的实行诫免谈话。

截止今年11月份,我院纪检组、监察室共收到群众举报信共22件,其中有6件是通过省高院转寄、3件是通过市纪委转寄我院办理,纪检监察室采取直接调查、联合调查、转查等方式,均依法进行了妥善处理。对上级转办的案件我们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作了书面报告,通过信笺或电话将查处情况对举报人进行了回复。今年全市法院共有7人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中院1人受撤职处分;石首法院有2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1人受撤职处分、1人受记大过处分;公安法院有4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1人受撤职处分、3人受警告处分;沙市区法院1人受到通报批评。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警、完善一套制度。通过大力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硬势头, 坚持教育说服,制度约束,查办威慑三结合,努力构建和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和“不必为”的奖励机制,形成完备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的有效体系。

(五)、坚持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筑牢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防线。

坚持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司法能力培养、司法作风养成,强化审判管理,探索制度创新,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把握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实现省法院提出的“三升三降”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

今年来,我院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大走访”活动和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放在查找和解决问题上。一是重点查找了司法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存在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不强、办法不多的问题;一些法官业务素质较低,办案效率不高,拖延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强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耐心不够的问题;有的法官裁判文书时有差错,说不清、判不明,案结事不了等问题。二是重点查找了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少数干警政治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冷、横、硬、推;司法作风随意,不注重司法礼仪,不尊重当事人;迟到早退,参加集体活动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自律意识差。三是重点查找了司法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腐败堕落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培养和弘扬党风廉政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利用先进典型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两级法院共评选出9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并将他们的廉政事迹在《江汉商报》、《荆州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教育广大干警要争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人民法官,不仅使全体干警学有榜样,而且极大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认同。

(六)、坚持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的重点。全市法院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勤政意识和工作业务水平。一是把好“入口关”。把政治政治立场坚定,自身要求严格,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干警挑选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二是狠抓自身廉政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我院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规定方面,坚持率先带头,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监察工作能力。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知识和经验,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和法院的学习交流,接待兄弟单位和外地法院来院交流2次,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共5人次。开展专题调研3次,共撰写调研文章4篇,进一步提高了纪检队伍的能力素质。2、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强调坚持原则,讲政治、讲正气,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严格按党章办事,坚决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二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努力塑造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3、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几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按照中央“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设到基层”的要求,两级法院健全了纪检组、监察室,在人员配备上不断加强,我市两级法院都配备了两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绝大多数都具备审判职称,基本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质量。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还处于事后监督状况。要实行关口前移,从立案环节就加强监督,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力争将“事后查”转变为“事先防”。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应有的地位与权威、监察价值未被认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还欠缺应有的后勤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未取得应有的行政待遇与级别都会导致监督与监察权力的软弱。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没有干警受到处分,纪检监察就没有开展工作,就没有成绩;有个别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监督。要坚决摒弃纪检监察工作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有意与自己人过不去的这种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要教育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惩治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预防违法违纪、预防腐败现象,是对干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四是少数干警素质不高,在办案作风、工作作风、司法形象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五是纪检监察干部还需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六是怕得罪人而有畏难情绪,有时工作积极性不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干警在职务晋升和调整级别待遇时应由党组把关,不应由群众投票认定。院党组要大力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创造性开展工作,让他们在本职岗位有为、有威,使我院反腐倡廉工作与审判工作同步上新台阶。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是始终协助党组狠抓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采取请进来与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二是坚持以回访案件、投诉举报线索为重点,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三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五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交流学习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