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亚胜到公安和松滋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作者: 周凡    发布时间:2024-07-18  访问次数:26988


7月17日,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一行到公安县法院和松滋市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运平、公安县法院院长毛华庆、松滋市法院院长姚国卿等陪同调研。

微信图片_20240718092935.jpg

贾亚胜一行实地走访公安县法院南平法庭

微信图片_20240718092945.jpg

贾亚胜一行与公安县南平镇党委、南平法庭干警座谈

贾亚胜一行实地走访了公安县法院南平法庭、松滋市法院洈水法庭,查看了法庭立案窗口、审判庭、调解室、干警食堂宿舍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庭人员配置、案件数量、诉源治理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法庭驻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了在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功案例及面临的困难挑战,并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了深入交流。

微信图片_20240718092951.jpg

贾亚胜一行实地走访松滋市法院洈水法庭

贾亚胜对南平法庭和洈水法庭打造“一庭一品”联调联动机制、构建共享法庭一站式非诉化解工作机制、创建无讼乡镇村居、探索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靠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造湖北“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荆州品牌。

微信图片_20240718092956.jpg

贾亚胜一行与松滋市洈水镇党委、洈水法庭干警座谈

微信图片_20240718093001.jpg

就进一步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贾亚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把新时代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作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普法宣传,发挥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的社会引导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做到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借贷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汇聚基层调解组织骨干力量,共建一站式纠纷联动化解服务平台,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镇建设。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紧盯创建问题短板,深入查漏补缺,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深化“一庭一品”创建,办出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示范经验、公布一批创建成果。用好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试点,确保创建工作合力推进、有效开展。

微信图片_20240718093004.jpg

贾亚胜一行还听取了信访积案化解和专案工作情况汇报,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安县法院和松滋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文章出处: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