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 让“消失的TA”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24-11-04  访问次数:320

 

“人无影,财无踪”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老大难”问题,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与法院玩“躲猫猫”更是家常便饭。2024年8月,江陵县各政法单位联合出台了《江陵县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试行)》旨在通过强化法院与政法机关的执行联动,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工作时效性,打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的“信息孤岛”。

今年9月,江陵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化名)一直逃避执行,拒不接收电子送达的文书,拒不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均被法院冻结后依然无实质性进展。查控不到更多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了有效信息,被执行人“玩消失”,线索似乎就要中断了,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迅速启动协作执行联动机制,向江陵县公安局推送王某的相关信息,请求协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江陵公安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们获得了新的线索:王某广东车牌号的那辆车近期在石首城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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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们第二天一大早立即驱车前往石首市。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查到了王某的车辆当天早上8点已离开城区前往了横沟市镇的方向。茫茫人海,找一个不熟悉的且处于活动状态的陌生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也必须试试。执行干警们立即调整方向,马不停蹄地赶往石首市横沟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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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横沟派出所和当地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的老家。家里只有他抱着孩子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却未见王某本人。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王某家属并不愿意代为履行,而是反复强调对判决结果的不满。通过其家属得知,车是王某妻子在使用,而王某在一家养猪场工作,猪场为防止猪瘟,对所有工人均实现封闭式管理,每工作三个月可以离厂回家休息一次,再次回去还需要隔离一段时间确认达标后方能进厂。解铃还需系铃人,阻力再大还是得找到王某本人。在派出所民警的多方协调下联系上了王某所在工厂的负责人,下午2点,执行干警终于在厂区门口见到了王某,对其送达文书后将其带回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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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执行干警双管齐下,软硬兼施。一边紧锣密鼓的制作拘留、罚款决定书,一边对王某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当初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不服,都有可以救济的途径,是他的任性固执和消极回避导致自己陷入被动,“不懂法”不能成为“不守法”的理由,如果他不积极履行将会被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拒执罪。看到法警已准备好了手铐,王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当场履行。接到法院通知领款的电话,申请执行人喜不胜收。

下一步,江陵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坚持“一盘棋”理念,有效整合法院与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通过与公安部门配合,打破信息壁垒、织密查控网络,以实际手段有效化解执行中查人找物难题。


文章出处: 江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