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省法院李群星副院长深入洪湖走访调研
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相关要求,6月8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到洪湖走访基层法庭、企业,调研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及审判管理工作,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座谈。
在洪湖新滩法庭,李群星一行查看了立案窗口、审判庭、干警宿舍、食堂等办公、生活场所,详细了解新滩法庭执法办案司法服务武汉新滩经济合作区情况,并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依托新滩经合区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推进“一庭一品”创建,主动融入大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纠纷,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等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在洪湖市一泰科技有限公司,李群星参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座谈中与企业负责人就化工产品研发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风险防控、职工普法教育及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并对法院能动服务企业发展向企业征求意见建议。李群星指出,要通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多走、多看、多了解,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助力企业发展。同时强调法院要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尽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当天下午,李群星一行参观了洪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洪湖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群星副院长感谢与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关措施。
就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李群星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调研,认真倾听企业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坚持一院一策、一庭一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要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服务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审判工作中心、服务领导司法决策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提升法官能力素质,积极推进“清廉法院”创建,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要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着力优化队伍结构。
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洪湖市公安局负责人罗国光,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鹏陪同调研,省高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