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 |赵林:红旗下成长的法治守护者与乡村振兴践行者

作者: 赵林    发布时间:2024-10-10  访问次数:550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75年前的今天,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新中国的成立,中华民族任人宰割、备受欺凌的历史自此一去不复返,75年后的今天,阔步在复兴新征程上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我是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5周年的日子里诞生的。那时候国家还很贫穷,生活物资匮乏,很多东西凭票供应,人们生活普遍很艰难。但即便如此,老师还是鼓励我们克服困难好好学习,长大了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们虽然年纪尚幼,但每当看到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村头的大喇叭里传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歌声时,心中总会涌起一股莫名的激动与自豪。那时的我,还不完全理解这些背后的意义,但我知道,那是属于我和我的祖国共同的记忆,是刻在骨子里的信仰与骄傲。

后来,我被分配至人民法院工作。那时候的法院办公和居住条件都极其艰苦:没有电脑,没有打印机,没有高大上的法庭,一切工作都需要手工操作。虽然条件艰苦,但是大家其乐融融,从院领导到书记员,每一个人都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没有一个人叫苦、喊累,大家心中都充满了“谋发展、干事业”的雄心壮志。

工作三十余载,我扎根于人民法院这片神圣的土地,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的安宁与幸福。也见证着祖国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现在,院机关新的办公大楼落成,智慧法庭、全程录音录像直播设备一应俱全;立案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当事人可以选择网上立案、网上查看裁判文书和庭审实况,无需反复奔波,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司法参与度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不断实现。

回顾往事,变化的是办案方式和办公环境,不变的是法院人肩负的使命。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我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在刑事审判领域尤为注重案件的审理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是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我坚持依法、公正、审慎的原则,力求每一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这么多年来我办理了超过8千件的减刑、假释案件,这不仅是一个数字的累积,更是无数家庭重获希望、罪犯重归社会的见证。

岁月流转,时光更迭。三年前,我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从法庭走进田间地头,出任了中级人民法院驻高兴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开启了另一段服务人民、建设家乡的崭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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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兴村的每一天,我都被这里淳朴的民风和亟待改善的基础设施所触动。初到高兴村时,我们通过党员大会、村组干部会、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整理出大大小小的意见上百条,其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全村没有路灯、交通设施、水利设施老旧,老百姓生产生活非常不便。后来,在派出单位的支持下,我们首先解决了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为高兴村安装了二百多盏路灯,照亮了乡村的夜晚,也温暖了村民的心。随后,我们修建了两座通组桥和三座生产桥,极大地改善了交通条件,为农产品的运输和村民的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在此基础上,我们立足村情实际,筹建了一个水稻高产合作社,通过引进先进种植技术、优化种植结构、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收入水平,让乡亲们切实感受到了乡村振兴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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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千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一系列乡村振兴工程的深入开展,全村环境越来越好,各种设施越来越齐全,老百姓的日子也越来越幸福了。

  新征程上,一幅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画卷正在徐徐展开,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出处: 驻村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