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缆被判刑 司法建议筑防线
作者: 林翠云 发布时间:2022-09-08 访问次数:1587
“感谢贵院在建议书中提出的有益建议,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路灯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破坏电力设备事件的发生,确保电力设备使用安全和正常的供电秩序。”荆州区法院向荆州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加强路灯管理的司法建议书》后, 该单位负责人对回访法官说道。
6月28日,荆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责令共同退赔被害单位荆州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经济损失26871元,追缴二被告人违法所得9002元。
荆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梅作为该案承办法官,庭审前实地勘察电缆被盗现场,庭审后详细了解近年来审结的一批盗窃电缆犯罪案件情况。刘金梅发现,此类案件频繁发生,影响居民出行照明,危害公共安全,必须加以防范。
刘金梅组织刑事审判庭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等盗窃类案件的情形、成因及对策,并于7月底向荆州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路段巡查、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电力安全相关法律宣传,确保电力设备使用安全和正常的供电秩序。
荆州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积极采纳法院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结合案件完善制度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加大用电安全管理法治宣传,筑牢 “防盗墙”,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隐患风险等,荆州区法院深入分析,主动作为,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实地走访等形式,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