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礼新中国成立75周年】做实司法为民“小事情” 绘就江汉平原“新枫景”

作者: 周凡    发布时间:2024-10-09  访问次数:496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近年来,荆州法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建设党旗下的法庭、车轮上的法庭、指尖上的法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近三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共收案45818件,占基层法院收案总数的40.58%,结案45703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40.67%,调撤案件19913件,占结案总数的43.57%,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建设党旗下的法庭 打造红色法庭“新枫景”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法庭党建工作,让党旗始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线高高飘扬。法庭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以建设红旗党支部为目标,选优配强35名法庭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民法庭干部培养出来、使用起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共283名,其中员额法官70人,法官助理64人,聘用制书记员60人,党员占比90%以上。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作用,荆州法院深度融入乡镇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体系,聘任调解人员73名,大量纠纷在诉前化解。“现在近一半纠纷已在综治中心成功调解,解决不了的才会移交至法庭,调解成功率将近八成。”荆州区法院川店人民法庭以党建为引领,创新“三+”枫桥式工作法,打造“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纠纷同调”工作格局,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高效解决。今年以来,法庭收案253件,结案230件,调撤率高达83.2%,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工作法于今年2月被荆州市委政法委评为荆州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01三湖法庭开展每周夜学暨《民法典》宣讲活动.jpg

江陵县法院三湖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进村组、进企业,开展“法治夜学”,引导村民经营以及企业营商过程中规避风险,降低诉讼率。黄桃、小龙虾是三湖、六合垸特色产业,也是富民产业。网络时代,一些种养户却还在用老方法、老认知卖桃卖虾,陌生人一个电话、加个微信,就能发货,导致货款难以追回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湖人民法庭主动走进乡村、合作社走访,梳理果农、虾农经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立足实际和发展,开展“法治夜学”,专题帮助解决小龙虾、黄桃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这也是三湖人民法庭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

建设车轮上的法庭 跑出司法为民“幸福路”

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继续加强和完善综合性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推动特色法庭建设的原则,全市法院优化调整乡村法庭35个,设立巡回审判点74个、法官工作室14个,着力打造“布局优、队伍优、环境优、质效优”的人民法庭荆州样板,实现审判服务乡镇全覆盖。

02-1刘家场法庭到卸甲坪乡江西观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jpg

松滋市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作为荆州唯一的山区法庭,管辖的乡镇多为边远山区,为延伸法律触角,法庭立足山乡特点,结合老牌工业重镇基础,找准司法工作与乡村振兴契合的切入点、着力点、侧重点,在高山流水中绘就如画“枫”景。刘家场法庭庭长邓姣华说,“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站’作用,在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零距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今年以来‘法官工作室’累计审结涉企纠纷案件36件,真正做到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法徽在这片红色沃土上熠熠生辉!”

“这鱼塘再不给他们承包了!”在沙市区观音垱镇,因为鱼塘承包合同续签协商不成功,鱼塘业主与40余户村民发生了聚众斗殴。最终,业主选择将村民们起诉到了观音垱人民法庭,让本就突出的矛盾越来越大。法官收案后实地开展走访,逐个梳理了承包合同续签的矛盾焦点。在法官的建议下,村民推选了5名代表,同时召集了镇政府、原告及辖区村委会进行集中诉前调解,在共同努力下,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看似是对抗激烈的矛盾,但归根结底大家都是为了让鱼塘能够经营红火,找准这根主线,就能往对的方向前进,”观音垱人民法庭庭长梁昊表示,“走出法庭,用不偏不倚的真心回应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用府院联动的合力解决问题,是我们观音垱人民法庭的‘法宝’。”

从“单打独斗”到“府院联动”,观音垱人民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同时对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江陵县法院法庭干警通过“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进学校、进企业,成为工作常态,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诉讼服务,努力做到“法官在哪里,哪里矛盾纠纷就归零”。

02-2石首法院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JPG

石首市法院新厂人民法庭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探索‘法院+’保护模式共筑麋鹿生态家园”入选湖北法院贯彻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当前,麋鹿从64只增加到3800余只,成为全球最具规模与活力的野生麋鹿种群。松滋市法院将“人大代表家站+共享法庭”建设与“姚明华工作室”、法庭特色品牌融合发展,全面铺开“无讼乐乡”建设,推动法治力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公安县法院杨厂人民法庭在青吉工业园设立法官工作室,监利市法院白螺人民法庭在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设立巡回审判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当地企业发展。

建设指尖上的法庭 开启“智慧法庭”新模式

为更好辅助法官开展庭审活动,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庭审服务,全市法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科技法庭覆盖率100%,实现了审判业务系统数据互通、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庭审、电子签章和无纸化卷宗等功能,不断提高法庭使用效率,提升庭审工作质量,用科技赋能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03调关法庭到小河口镇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jpg

石首市法院调关人民法庭管辖调关镇、桃花山镇、小河口镇三个乡镇的案件,小河口镇与调关镇“隔江相望”、桃花山镇“山高路远”,为便利群众诉讼,法庭以智慧法庭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积极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于涉及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法庭庭长周婧这样说。一个国徽,一条横幅,一台电脑,几张桌椅,拼凑成了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从“坐堂办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调关人民法庭充分利用电子化卷宗和电子签章等智慧法庭成果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

“基层法庭一小步,司法服务一大步”。为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通过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开展审判工作,“移动微法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洪湖市新滩镇与武汉接壤,两地群众往来密切,为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新滩人民法庭的“共享法庭”依托“一线一屏一终端”,通过互联网网上开庭审理了多起案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认可。荆州区法院4个人民法庭打造胜诉线上退费新模式,建立由案件承办法官发起—院领导审批—财务支付的线上流转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线上全流转的“一网通办”,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退费到位。如今,不出小区,动动手指,获得诉讼服务,已成为群众打官司时的新选择。


 


文章出处: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