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远程连线促企业和解

作者: 李继    发布时间:2022-05-27  访问次数:525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促使双方线上达成调解。

原告江陵某米业公司与被告贵州某粮油公司有大米销售业务往来。2020年5月至9月期间,原告向被告提供大米,被告尚欠近35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双方达成付款协议,但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货款。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订送达方案,通过线上电子送达和线下邮寄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临近开庭之际,被告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表达了企业目前的困难和调解意愿。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庭前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系统组织双方线上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该案的化解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被告因一次性支付而陷于经营困难,通过调解方式实现了企业“双赢”。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