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赖”恐被拘留 当场付清赔偿款

作者: 荆州区法院 聂奇    发布时间:2017-11-03  访问次数:1285

近日,荆州区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手段,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王某某、高某某,两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当场履行全部赔偿款。

    2015年11月,申请执行人冯某某在从事被执行人王某某、高某某承包的私人房屋粉刷工作中,由于两被执行人提供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申请执行人冯某不慎摔倒致残,遂将王某某、高某某诉至荆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某、高某某分别赔偿冯某某7750元。事后,王某某、高某某则拒不支付赔偿款,冯某某无奈之下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两被执行人,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某、高某某均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执行人员只好到两人住处找寻其下落,并积极通过当地银行、网络查控等手段查询其财产线索,却一无所获。在案件陷入困境之时,执行人员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提早安排部署,准备法律文书,制定行动预案,拟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行动当日清晨,申请执行人冯某某来电告知执行人员王某某、高某某正在承包的工地上施工。得到两被执行人的下落后,承办法官立即召集人员,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全体人员整装待发。据悉,此次行动共出动警车2台,执行人员4名,法警3名。                                    

    当日上午10点,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施工地点——马山镇的一个乡村房屋工地后,王某某、高某某二人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执行人员按照计划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承办法官仍旧耐心劝导王某某、高某某两人,尽力安抚情绪,做其思想工作。两被执行人见执行法官要“动真格”,慑于执行威力,最终表示同意赔偿,并将全部赔偿款依照法律程序交予执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