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仅要捋顺案子,还要理顺人心”
——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荆州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副庭长张艳丽的公正为民情

作者: 杨芝林 张薇    发布时间:2018-04-20  访问次数:978

4月初,荆州区人民法院试运行的调解速裁中心,法官张艳丽正对一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短短一个多小时,双方就拿到了调解书。这天,在她的调解下,4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满意而归。

43岁的张艳丽是荆州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副庭长,扎根基层24年,她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达2000余件,调撤率达60%。她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赢得了当事人信任信赖和群众赞誉,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荆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荆州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十佳法官”等荣誉。

如今,从城南法庭到调解速裁中心,岗位变了,忙碌更甚,张艳丽的公正为民情却没有减少一分。

扎根基层24 执着坚守法治梦

曾有法官“吐槽”:做一名基层法官不容易,做一名基层女法官更不容易。

城南法庭负责办理约20万人、180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在这里,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讲起法理,说破嘴;案子多是婚姻家庭、乡邻乡亲纠纷,处理不当,闹翻天。

在张艳丽看来,每一位走进法庭的当事人,诉求虽然大相径庭,但对法律的信赖、对公正的期待是一样的。

为了维护一起民间借贷保证抵押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远赴千里之外的云南实施诉讼保全措施,送达法律文书,有效保护了原告200多万元借款本息;一起遗产继承案中,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权继承,她从情理出发,数月调解,矛盾得以化解,亲情得以维系……于法于理公正办案,尽心尽力定纷止争,这个法治梦,她始终执着坚守着。

办案中,法官被误解、受委屈是常事,面对群众的负面情绪,张艳丽选择“默默听着”。一起离婚案当事人抵触情绪严重,只要一提及案情,就会破口大骂,甚至人身攻击。张艳丽总是等她骂完了、骂累了,再从同为女性的角度与之倾心交流,十几次交心谈心换来了配合理解和一条道歉短信。

在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燕看来,张艳丽办案高质量,源于她工作至上、一心干事的责任担当。

白天开庭审案、晚上撰写文书,法律文书送达不易,常常利用下班时间、周末休息再上门。任务繁重,张艳丽却说,每次看到离婚诉讼中和好如初的夫妻、继承纠纷中握手言和的兄弟姐妹、侵权案件中互谅互让的当事人、商事纠纷中权益得到实现的债权人,绽放笑容离开法庭时,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24年,张艳丽深深扎根在城南这片土地里,把自己当作一块基石,让更多人通往法治之路。

公正执法办案子 柔情调解顺人心

法律是无情的,但执行法律的人是有情的。在张艳丽心里,手上的案子都能和气结束便是她最大的满足。

10多年前,张艳丽审理的一起离婚案,至今记忆犹新。当事人是“80后”小夫妻,几次沟通中,坚决要离婚的男方总是心事重重,让张艳丽觉得“另有隐情”。经过一次次上门交心谈心,男方终于道出了缘由,原来,他起诉离婚并非双方感情不和,而是认为岳父母对二人生活干涉过多。

找到了症结所在,张艳丽决定调解,经过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迎来了满意的结果:老人们承诺今后给小两口独立的空间。双方还就过往的不愉快互相致歉。

“法官所面对的,不是生硬的原被告,不是冰冷的法律关系,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张艳丽说,法官要理顺的不仅是案子,还有人心。

办案调解,光讲法律条例难以见效。张艳丽总是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就法、就理、就情地释理,疏导双方怒气怨气,放下争执,化解矛盾。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一间房子,因没有子女,兄妹成为了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子女觉得自己应有继承权,索性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被继承人的兄妹将几个继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按照法律,被告确实没有继承权。可他们对张艳丽的法律释明很抵触,觉得法官是在帮原告说话。

张艳丽放下成见,与被告分别沟通,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法规。同时,又与原告细心交流被继承人生前的经历和情感,“她生前与继子女相处融洽,肯定不希望你们为这事发生矛盾。”张艳丽劝解道。

通过面对面细心调解,历经数月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房子给被告,前提是每个人拿出一部分钱给原告。原告也作出了让步,房价比市值低了不少。

张艳丽的审判、调解,不仅融入了法与理,还传递着浓浓温情——面对糖尿病并发症双目失明的当事人,她每次都为其测血糖、量血压,再慢慢说事;为了更好地了解听力障碍当事人的意图,专门请来手语老师帮助沟通。

凭借真心、实在、细致的工作作风,张艳丽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认可和广泛的社会赞誉。

播撒法治种子 传递司法正能量

张艳丽经常接到各种法律咨询电话、短信,咨询者不是熟人,大多是她打过交道的当事人。和她接触过的当事人都说,张法官办案和风细雨,总是在办案中播撒守法用法的种子,传递法律正能量。

“这遗嘱肯定不是父亲的真实意愿!”一起继承纠纷案,父亲过世后,大儿子拿出一份房产继承遗嘱,二儿子及小女儿不认同,诉至法庭。

按照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共同签字。案子过了多年,张艳丽仍清楚记得,那份代书遗嘱上没有见证人签字,也没有落款日期。

近年来,城南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中,借贷、遗产继承、夫妻财产分割等涉债务、财物的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当事人就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最终导致利益受损。”

张艳丽越来越感觉普法的重要。作为法官,她能做的就是在办案中传播法律。

2014年初,两位好友因借贷纠纷诉至城南法庭。证据确实、事实清楚,判决就能结案,就能实现还款?张艳丽不断问自己,否定答案却一次次印在心中。

“违法高息,法律不允许,这部分收益不受保护。”“被告不是不愿还款,只是暂时拿不出钱。”……4次分别上门,几十个电话,张艳丽的诚恳耐心,终于让原告懂得并接受了其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收益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事实,也让被告清楚认识到不履行义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1个月后,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在她看来,当事人能够接受调解结果,正因为他们接受了法律。

在基层法庭的24年,张艳丽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温柔地传播司法正能量,守护一方乡土。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