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公安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09-15  访问次数:852

9月5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公安县人民法院开展“荆楚雷霆2025”九月特别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实施强制措施。行动部署了四项内容,即悬赏执行、腾退房屋、拘传拘留及提讯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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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法院干警在国旗下集结,随着公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强的一声令下奔赴执行现场。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监督执行,县公安局、县人民医院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助执行,10万名网友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共同见证了本场执行行动。

悬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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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悬赏执行公告来自于一起刑事附民事赔偿案件。2022年1月,石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经法院审理,石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1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石某仅履行10.4万元,余款迟迟未予给付。执行中,干警多方查找石某出狱后的行踪信息未果。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的悬赏执行承诺书中载明,申请执行人承诺如有人提供被执行人石某财产线索或下落线索,经查证属实,如能执行回款,则按照执行回款金额的5%作为奖励。


公安法院依申请执行人承诺事项制作了悬赏执行公告,在法院现有公告栏、被悬赏人所在村居张榜公告,在法院委托的第三方公示大屏幕上滚动播放。

若提供的线索促成执行,是不是真的能兑现?会公开检举揭发的人员信息吗?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执行法官魏巍一一回复:“执行悬赏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定会予以保密”。

腾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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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案件会需要腾退房屋呢?”公安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赵罗炎带着疑问见证执行。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起讼争。经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将位于荆江大道某处的一楼门面及四楼房屋返还至甲公司,并给付租金9.2万元。

执行中,因案涉标的地处闹市区,为消除安全隐患,在腾退前的数日里,法院干警就已提前清场,提前处理危险物品、劝离相关人员。9月5日一早,执行队伍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拉开警戒线,迅速隔离现场。腾退现场,执行干警一一清点、核对被搬离财物,资质相符的水电工人、搬家公司有序搬离。在现场,被执行公司对搬离物品进行核对,由县检察院、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历经7小时,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至申请执行人。

拘传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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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案例一:章某、杜某某为借款合同纠纷债务人,因其怠于履行义务30万元及利息,故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章某、杜某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未履行。后申请人要求章某、杜某某履行义务,被拖延了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律权威,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章某、杜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经执行干警前期摸排调查的线索发现,章某、杜某某在城区某建材城经营一家建材门店。9月5日上午,执行干警联合公安干警,将杜某某在其工作地点拘留。

拘留案例二:法律文书载明:债务人廖某、田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债权人20.85万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中,廖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妨碍了本案执行,法院决定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司法惩戒措施。经查,廖某在城郊经营一家未挂招牌的农家餐馆。最终,廖某被现场带走。
         拘传案例:行动当日,公安法院还集中拘传了一批被执行人。其中,5件5人当场履行,4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完毕,现场履行金额32.3万元。

提讯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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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与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薛某未主动履行公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鄂公安民初字第014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严重妨碍本案执行,依法对薛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我来筹钱。”面对提讯,薛某语气急促,态度诚恳,与前日被拘时判若两人。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确认了债权总额,目前正在推动被执行人通过亲友代为履行等事宜,将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履行意愿等因素,决定是否提前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省人大代表 吴霜霜:直播执行让我看到法院对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视。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群众直观感受到正义的实现,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有助于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市政协委员 唐勇:法院用直播形式开展执行,是一种创新普法。它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现执行成效,提升了法治传播感染力。作为新媒体人,我们愿发挥平台优势,助力法院讲好法治故事。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魏剑枫:本次直播展现了我们兑现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通过公开重点执行环节,既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也记录规范执法过程。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早在年初,公安法院就制定了“荆楚雷霆2025”强制执行工作方案,分别就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等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今年以来,公安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下一步,公安法院将进一步在案件办理中、具体实践上体现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穷尽执行手段,兑现胜诉权益。


文章出处: 公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