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法院一案例入选湖北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12-24  访问次数:160

12月22日,湖北高院发布6起交叉执行典型案例,荆州法院《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郭某、某家具厂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案》入选。近年来,荆州法院深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着力破解执行程序中遇到的现实难题,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715件,执行到位金额1.28亿元。

两地四院协同执行 成功腾退交付房屋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郭某、某家具厂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郭某、某家具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区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位于公安县某村建设用地上的厂房。

拍卖成交后,胡某表示不接受拍卖结果,通过短信、电话威胁,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让其家属占用厂房,拒不腾退。荆州区法院协同当地村委会到案涉厂房张贴腾退公告并多次向占用人释法明理,均遭到占用人无端辱骂驱赶,导致拍卖成交房产迟迟不能腾退交付,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为依法稳妥地执行该案,荆州区法院在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后,报请上级法院协同执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辖区公安县人民法院、沙市区人民法院全力配合本次腾退行动。

腾退当日,执行干警现场释法明理,明确腾退要求。经反复劝导无效后,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的占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其他在场人员予以劝离和疏导。

完成人员清场后,在公证机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现场物品进行了全面清点、登记,并转运至周转房暂存。期间,相关人员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出具悔过书,法院依法及时办理解除拘留手续,并将腾退物品交由当事人核对签收。历时8小时,最终顺利将被案外人占用的厂房交付给买受人。

典型意义

强制腾退历来是执行领域的难点,本案执行标的位于异地,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对抗法院执行。上级法院统筹协调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协同执行法院强制腾退,依法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