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需谨慎 洪湖法院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作者: 刘洋    发布时间:2017-12-27  访问次数:799

“喂,您好。我们是某投资担保公司,请问您需要办理快速贷款或者高额信用卡吗?”正想办理贷款的李某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欣喜若狂,却没想到钻进了骗子的骗局里。

日前,洪湖法院审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曹某甲伙同其妻田某及其堂姐曹某乙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依法判决三人犯诈骗罪,判处曹某甲有期徒刑五年,田某有期徒刑四年,曹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三被告人分别假扮某投资担保公司的客服人员、贷款部经理等身份,声称只要交齐费用就能办理贷款或信用卡。受害人李某按要求,共支付手续费、服务费、贷款利息1.5万余元后,却再也打不通对方公司电话。李某这才知道被骗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曹某甲通过在网上购买有意向办理贷款及信用卡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后,被告人田某假扮某公司客服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支付手续费、开卡费等费用。在被害人上钩入套后,再由被告人曹某甲假扮经理继续诱骗被害人支付保证金、利息等费用。曹某乙主要负责到各银行提取诈骗款项,并在有需要时也假扮客服人员拨打诈骗电话。期间,三被告共计诈骗被害人11名,诈骗金额为119200元。

    洪湖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分工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以拨打电话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多次实施诈骗,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