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事人屡次拒领执行款为哪般?

作者: 熊绪末    发布时间:2021-09-29  访问次数:804

“我们是监利法院工作人员,听说你昨天从外地务工回来了,今天过来通知你赶快办理领款事宜。”近日,监利法院周老嘴法庭庭长陈刚一行和村支部书记来到王某家中,通知其尽快前往法院领取15万元执行款。而这笔数目不小的执行款,此前因王某屡次拒绝领取,搁置了一年半之久。

2020年1月,原告罗某与被告王某经监利法院调解离婚,并签署调解协议。2020年3月,监利法院督促罗某履行义务,将调解书中的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分割款项共计15万元给付完毕。当工作人员通知王某前来法院领取时,却被对方断然拒绝。此后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王某,王某仍再三拒绝领取。原来,王某猜疑罗某在外另购有房产,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王某认为如果领取了这笔执行款就代表着放弃了其他财产。

听取王某的诉求后,庭长陈刚和法官助理熊绪末多次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当时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时并未提及购买房产问题,也并未提交任何证据,法院无法处理;同时也告知其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或者对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向监利法院申请再审。王某却一直不置可否,如今时间过了一年多,仍不见其前来领取执行款,也未曾提起其它诉讼请求。

王某自己对这件事不上心,工作人员心里却一直惦记着,多次与王某及其父亲联系,却因王某长期在外务工未果。直到日前,通过联系村支部书记得知王某刚从外地返乡,于是决定第二天前往王某家中劝说。

当天,陈刚一行来到王某家中,当面向其说明执行款情况,并耐心释法析理,对他的顾虑一一进行解释。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某终于打消了猜疑的念头,同意领取执行款。工作人员在王某家中当场为其办好领款手续。随后,监利法院将15万元款项转入王某银行账户,经确认对方已收到全部款项后,工作人员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近年来,监利法院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