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2名当事人,执行标的1100余万元,全部执结!
作者: 艾新宇 发布时间:2022-05-20 访问次数:1424
近日,松滋法院执行局耐心调查取证,细抓线索,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1100余万元的连环案件。
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合同价款为1600余万元。工程竣工后,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900余万元,还需支付700余万元。法院判决后,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工程款,导致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支付19名农民工工资。
而在李某波与牟某斌、刘某锋、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偿还了借款,对牟某斌享有追偿权。同时,某建设局与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某建设局未支付回购款。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表示目前资金困难,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如能将上述款项收回,必将积极配合执行。
松滋法院执行法官与某建设局反复沟通,某建设局将执行款1000余万元及延迟履行债务利息汇入法院账户。同时,执行法官积极向牟某斌做工作,通过耐心劝说和解释,牟某斌将所欠款项偿还给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
松滋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得到上述款项后,立即向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565959元。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及时发放了19名农民工工资。至此,涉及22名当事人、执行标的达1100余万元的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