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在荆州中院召开

作者: 司行处    发布时间:2018-04-13  访问次数:974

9G5A0003.JPG

4月8日上午,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在荆州中院召开,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运平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信息化工作院领导、信息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中院纪检组、司行处负责同志及相关信息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对落实省高院《关于申报“1234”工程省法院建设项目(天平工程)法院专网升级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法院要明确专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和建设方式,特别是要明确项目申报原则,按照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利旧、保障重点”原则,科学合理进行申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成效。要弄清楚申报内容。各法院要对照《“1234”工程省法院建设项目(天平工程)法院专网升级专项项目申报表》,认真填报本院新建子项的金额和建设方式,建设子项、建设资金和建设方式确定上报后,经过省法院和省发改委批复后,要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项目和资金额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项目资金被挪用、被用于装修,严禁用此项资金偿还信息化建设债务,杜绝项目实施滞后等现象的发生,严格建设标准,准确把握装备使用年限,按照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办理手续,防止随意更新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装备,严禁浪费情形发生。省发改委、省纪委和省高院将对专项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巡视。

会议强调,各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班,迅速开展实地调研,认真研究,严格按照需求申报建设项目。同时,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省高院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要严把五关:要严把招投标关,要做好建设方案,在做招标文件时不能有排他性和明确的指向性条件,只能设置技术条件,严禁设置商务条件,要平等对待每一个投标商和供应商;要把好建设验收关,要成立工作专班,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院领导要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具体抓,要明确责任,职责到岗,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把好廉政关,要压紧压实项目实施各个环节,有效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要规范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和手续,用制度规范工作,防止项目建设杂乱无序。要把好应用关。要加强应用,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建设,积极改进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提升基础设施配置水平,为全市法院干警办公办案提供互联互通、高效稳定的硬件支撑环境。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