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荆州法院举行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12-05  访问次数:25095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第五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为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近日,荆州两级法院围绕“宪法宣传周”主题,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荆州区法院

“法治礼包”厚植“三心”  持续赋能共同缔造

 

       12月2日,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荆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乡村,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开展以宪法和法律宣传、巡回审判、走访调研为主要内容的送法活动, 让乡村群众共享“法治礼包”,与法同行,纵深推进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美好幸福家园。


          巡回审判扣民心。“现在开庭!”12月2日上午9时,荆州区法院川店人民法庭在荆州区红旗林场, 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一起农村林地转让合同纠纷案件,20余名群众到场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川店法庭负责人张星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详细询问并核实案涉相关事实,在此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组织当庭调解。


       “通过把审判庭搬到事发地、村委会、群众家门口等场所,用‘身边事’以案说法,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这种方式方法对群众触动大、印象深、效果好。区法院紧扣群众心头事、烦心事、揪心事,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对建设法治林场,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林场负责人王菲对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给予充分肯定。


          普法宣传润民心。巡回审判结束后,荆州区法院7名干警结合即将到来的国家宪法日及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干警们针对林场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耐心解答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宣传宪法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并向农民开展反诈禁毒宣讲,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共接待咨询群众80余人次,放发宣传手册200余份。


           调研走访暖民心。宣传活动结束后,干警们与林场干部进行座谈,并走进农户家中与群众话家常、唠农嗑,详细了解林场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平安创建、共同缔造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征求了对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


          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使命。


         今年以来,荆州区法院积极构建司法服务新格局和“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公证”等工作新机制,全方位、多层面践行共同缔造目标要求,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以加强人民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构建“4个中心法庭+5个巡回审判点+4个法官工作室+4个实践基地”的司法服务新模式,着力打造“一庭一品”亮点工程,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4个中心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1371件,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组织乡镇工作人员、治调主任培训4场次,巡回办案30件次。


         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创卫创文、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班子成员包联企业20家,走访调研50余次,审结涉企案件1348件,执结到位金额达1.2亿元;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全院参与各项中心工作4000余人次;开展“胜诉即退费”试点改革,顺利通过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验收。

 

松滋法院

院长送法进企业 暖心护企助发展


         11月30日上午,松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来到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及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向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精神宣传。


       在座谈过程中,姚国卿院长一行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并就企业干部职工关心的法律知识进行现场解答,回应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司法需求。


       姚国卿院长表示,松滋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开展“法官联系走访企业”活动,落实好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依法健康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江陵法院

巡回审理家事案,普法宣传入乡村


      近日,江陵法院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并邀请熊河镇综治办、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旁听,以案释法,平息纷争。


       该案原、被告是亲姐弟,争议焦点即双方母亲去世后遗产分割问题。2018年5月,村里发放征地补款及绿化带占路款,由被告丈夫代领,原告认为此钱应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属于母亲的份额应划为遗产。同时,对农村祖屋拆除后新建房屋及在自留地上所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法官秉承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为出发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与双方沟通,倾力化解矛盾。


        江陵法院以巡回审理为纽带,提供高品质的“家门口”诉讼服务,架起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将该案审理与群众普法相结合,扩大普法宣传面,让阳光司法走进乡村、院落,把纠纷解决在百姓家门口。不仅方便了群众,延伸了司法服务,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还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广大群众尊法、守法、懂法,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洪湖法院

“走上街头 走进社区 深入群众”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玉沙社区铜仁街路口,洪湖法院设置了法律咨询台,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通过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疑惑,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增强维权意识,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


        在各下沉社区值守点,法院干警将疫情防控和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向过往群众和附近商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详细讲解防疫政策及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大家讲解在疫情防控期间隐瞒行程、拒绝接受隔离、拒不配合防疫卡点人员检查和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遵守防疫规定,做好自身防护。


         在新堤法庭和大沙法庭,干警们依托“法治夜校”,将普法课堂开进社区,针对针对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房产买卖、工伤维权、子女赡养等热点问题,结合洪湖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例,为群众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传递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


        洪湖法院法院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湖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 荆州区法院、松滋法院、江陵法院、洪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