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收费标准
为保障司法程序有序运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规定,将诉讼费收费标准整理如下:
一、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二、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五、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九、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财产案件收费:
(一)1万元以下:50元;
(二)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
(三)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
(四)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
(五)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
(六)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
(七)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
(八)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
(九)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
(十)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
十一、案件执行费: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三)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
(四)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2400元;
(五)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27400元;
(六)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67400元。
十二、保全费:
(一)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二)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三)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十三、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