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30  访问次数:12991

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人民法院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本院现将湖北省江北监狱报请的2023年减刑案件:(2023)鄂10刑更652号等共计65件。以分监区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公示张贴于罪犯所属分监区之次日起计算。如无异议事由,除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不再开庭审理,本院将直接依法裁定。如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向本院减刑假释案件专用意见箱投递信件或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说明异议事实及理由,同时告知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本院将对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复议或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定。

此次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宋治国,审判员许红卫、杜为,法官助理李婷婷、周文琦,书记员夏北黎、李丹。如认为上述人员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本院将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减刑假释专用意见箱设在各监区罪犯出入口处,举报电话为8025771。如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请与本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江北法庭联系,联系电话:8025771。

附件:2023 第八批 公示表 总.xls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9日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