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培训

作者: 新闻处    发布时间:2017-08-15  访问次数: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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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日下午,荆州中院举行首场《民法总则》专题培训讲座。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惠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运平参加讲座。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315日通过,将于2017101日实施。此次培训旨在加强干警对《民法总则》的理解与运用,提升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民二庭副庭长殷芳为参会干警作了《〈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专题报告。她从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了民法总则”、“体现以人为本,保护人权,彰显人文关怀”、“以民事权利为核心来构建法律体系”三个亮点展开,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同时,她还围绕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阐释,对重点法条进行了逐条解读,对学习《民法总则》过程中会产生疑惑的地方和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对司法审判中需要着重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悉,《民法总则》专题培训共安排五讲,8月下旬至9月中旬,荆州中院还将于每周一继续围绕民商事审判工作举行四场专题培训讲座。

荆州中院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基层法院干警在各地分会场收看讲座。参会干警都专注聆听、记录,讲座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对《民法总则》的重点、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于《民法总则》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以及对于今后的审判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